本民法概要課程之目的,在於使學生對於人與人之間所發生的民事關係與糾紛有所了解,使學生未來步入社會後能具有最基本的民事法律知識。本課程內容除了講授法律基礎理論外,亦著重於實務案例之探討與分析說明,同時經由案例使學生對民法相關規範有所了解。藉由案例之研習,使學生對法律產生興趣,並從生活中瞭解權利義務關係,同時瞭解法律並非刻板生硬之法條而已,其與日常生活是密切結合不可分的。
上課除了在開始的幾堂課程中,會對法律的一般概念有所介紹外,教學內容以民法之內容為主,如民法總則、債篇、物權、親屬、繼承等,由於民法相關問題範圍相當廣,而坊間民法概要教材多側重於對民法規範之闡述,往往缺少對相關案例之介紹與說明,因此本課程除指定參考之教科書外,將以教師所講授之內容與案例為主。上課採取互動式之教學方式,並不完全以老師講授為主,亦鼓勵學生提出問題並表示意見,學生上課之表現亦是學期評分項目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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